本網(wǎng)訊(劉丹)在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當(dāng)陽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販賣毒品案和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并對兩起案件當(dāng)庭作出了判決,。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閆某某在當(dāng)陽城區(qū)販賣毒品,被告人楊某某居間介紹牟利,。閆某某作案10次,共販賣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果”)1.17克,甲基苯丙胺(冰毒)2.6克,,獲利5350元。楊某某居間介紹販賣4次,,共販賣甲基苯丙胺片劑0.36克,,甲基苯丙胺0.8克,賺取差價480元,。
2022年2月13日22時許,,被告人張某某出資1000元,由劉某某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和甲基苯丙胺,。次日凌晨,,張某某在家中與劉某某等三人共同吸食甲基苯丙胺片劑和甲基苯丙胺混合物。
被告人閆某某,、楊某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販賣毒品罪,,屬共同犯罪,被告人張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構(gòu)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當(dāng)陽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閆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并處罰金,,判處張某某張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